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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宜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2015-11-06 14:44:00 来源: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5年湖北宜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宜昌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于2015年11月16—20日集中办理。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请于每周四下午提交资料。增项专业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成绩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

  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

  3、准考证同底照片两寸1张(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正楷书写考生姓名)。

  友情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根据以上要求,宜昌市人事考试院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16—20日集中办理(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地址:

  宜昌人社服务大楼339室 (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市内乘2路、6路到人社服务大楼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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