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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

2015-11-05 14:07:00 来源:无忧考网
点击查看:2015年四川省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1352人考试公告


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翠屏区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岗位代码:15202001-15202084〉可面向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报名时本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约定事项说明

  1. 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其中,不面试的岗位必须在体检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其中,报考翠屏区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15202001-15202084)的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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