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考试秩序和质量,考点设置在省辖市以及昆山市、泰兴市,每个考场一般以安排30名考生为宜,保证单人单桌,左右通道可以行走。
2、各考点大门应悬挂“2015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醒目横幅,并公布《考场规则》、《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考场分布图、考试时间表等。每一个考场门应标明考场号、座位号。
3、各考场配备至少两名(男女各一名)具有监考经验、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的监考人员。各考点配备一定数量的流动监考人员,负责考场安全,维持考场秩序。考试期间,监考工作人员都应佩带监考工作证,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区;考场内应备有蓝、黑墨水、粉笔、草稿纸等文具用品。
4、各市(包括昆山市、泰兴市,下同)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应于11月6日对开考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考点、考场没有达到要求的,应立即整改落实。
5、各考点应在考试前集中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职责及监考纪律,并对监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讲解监考要求,试卷交接、保管、封装方法和要求,意外情况的处理办法等。监考人员考场分配应在11月7日开考前40分钟通知各监考人员,不得提前通知。
6、各考点考务办公室需备有能上网的电脑,必要时由各造价管理机构管理员上网进入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考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