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人才使用的专业化、区域化、资源化和层次化,选拔出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员。
二、用工岗位及要求
根据用工单位需求,此次选聘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435名,其中,柜员岗154人,客户经理岗281人。各岗位用工人数及要求详见《沧州市县级行社选用劳务派遣工岗位计划表》。经选拔合格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沧州市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基层营业网点工作。
三、选拔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熟悉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二)年龄条件: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对有特殊资源的,经所报考的县级行社党委研究同意,并提供在县级行社具有业务资源的证明,上报市联社党委批准后,年龄可放宽到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对县级行社(支行)本部及城区内机构新进人员需具备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县级行社(支行)本部和城区内机构以外的基层网点新进人员需具备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专业要求为: 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统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等专业。
有五家县级行社选用部分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人员。
(四)为便于市场营销和业务拓展,此次招聘原则上立足于本辖区,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本县(区)域内的报名人员优先选用。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未满18周岁的;
2. 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3. 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违纪不良行为记录的;
5. 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本人及父母、配偶在农村信用社系统有不良贷款或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
7. 有其它不适合从事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
2015年10月24日至2015年10月28日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发布选聘公告,公告期为五天。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自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28日,过期将不予受理。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每人限报一个行社的一个岗位。
参加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对本人在网上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是不能修改的(一般 24 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本文来自: 中公金融人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jinrongren.net/ncxys/2015/1024/18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