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德国巴伐利亚州积极推行吸引投资政策,取得了突出成绩:1996-2001年,新增企业16.7万家,在德国各州高居榜首(第二位北魏州14.4万家),1999-2001年,新增工作岗位占全德比例高达40%。至2000年底,巴州累计吸引外资270亿欧元,占全德(2971亿欧元)的9%,截至去年底共28个国家和地区的1102家高科技企业赴巴州投资(前三位依次为美国563家、日本98家、英国86家,我国1家)。综合分析,巴州吸引投资的政策与措施主要如下: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巴州政府十分重视基础设施建设,自1990年以来累计投资130多亿欧元进行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形成了陆、水、空立体交通体系,欧洲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加强,共有铁路7500多公里,各级公路13.6万公里,国际机场2个,其中慕尼黑机场航线通往世界各地,内河航运极为便利,莱茵河-美茵河-多瑙河国际航道在巴州境内长达677公里;通讯便捷,固定通讯网络完成了模拟式向综合业务数字式(ISDN)的转换,移动通讯服务发达,三分之二的居民拥有移动电话,互联网上网设备遍布全州,移动互联网服务(WAP)方兴未艾;能源供应充足,环保型可再生能源比例不断上升。
巴州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地区是东部、北部等经济较落后或传统农业地区,政府除直接投资外,还为企业投资提供财政补贴,鼓励其向这些地区投资。根据欧洲地区发展基金(EFRE)和德国“改善地区经济结构共同任务”(GA),在相对落后地区投资基础设施领域时,可向当地政府申请补贴,中小企业补贴比例为28%,大型企业为18%。巴州政府对慕尼黑、维尔茨堡、纽伦堡等之外的其它大部分地区的企业投资提供补贴,50人以下小型企业补贴比例为15%,250人以下的中型企业减半,州属促进银行还向企业提供贴息贷款,利息由州政府从地区发展基金中支付。2002年共为7.4亿欧元投资提供了1.2亿欧元补贴。
二、加大投资环境宣传和咨询,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巴州政府将投资环境宣传和咨询视为首要任务,设立了直接对该州经济部长负责的赴巴伐利亚投资办公室,专事宣传、推销巴州,吸引企业赴巴州投资。该机构用中、英、法、西、葡等语言制定关于巴州投资环境的标准说帖,从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研发能力、劳动力市场、高科技产业现状、优惠政策、自然环境等十个方面,将巴州与德国其他州和其他国家进行比较,介绍巴州作为投资地的优势和长处。重大项目由该州经济州长亲自出面,作游说工作(如致函上海市副市长,争取将上海欧洲中心设在慕尼黑市)。该机构网站用德、英、法、日、韩五种语言进行宣传,其中巴伐利亚基地信息系统栏目,对州内4500多处投资用地的面积、位置、产权关系、开发程度等进行详细介绍。具体项目由该机构和州经济部下属企业巴伐利亚国际关系有限公司共同提供咨询和其他服务。
巴州七大区政府经济处以及七家工商会就本地区的经济结构、劳动成本、企业法律注册形式等提供免费咨询,并协助拟投资企业与有关专业投资咨询机构建立联系。
三、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促进,解决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根据德联邦政府1976年制定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结合本州州情,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措施。所有措施遵守竞争中立和辅助性两大原则,不损害企业间的公平竞争,融资目的是支持企业尽快自力更生、在市场上赢得一席之地。其申请程序简单易行,一般可从互联网下载或向当地工商会、地区政府索要申请表格,通过其开户行向融资机构进行申请。主要形式有:
(一)成立专门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优惠贷款。巴州政府1951年成立的融资促进机构----巴伐利亚建设融资促进银行,对企业的建立、业务扩展、新产品开发、环保项目(如污水处理、可再生资源利用等)等提供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利率一般低于商业贷款利率2到3个百分点。2002年该机构共批准向总投资额6.4亿欧元的3500多项投资提供贷款2.2亿欧元。
(二)为企业申请商业贷款提供政府担保。
中小企业负债能力有限,且一次性资金需求量小、需求频率高,申请商业贷款难度较大。巴州政府为对本州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和企业提供政府担保,担保比例为贷款额的80%,担保额最低为500万欧元,担保期限可长达15年;巴州建设融资促进银行(LfA)为工业和服务业领域的企业提供担保,担保比例和担保期限同于上一种担保,担保额不超过500万欧元,新成立企业、收购现有的已关闭或即将关闭企业,以及拯救危困企业时,可申请该担保;另外,为行业性贷贷款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Rueckbuergschaft),巴州现有四家此类机构,分别为该州商业、手工业、园艺业和旅馆餐饮业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担保额可达贷款额的80%,上限为75万欧元,州政府为上述机构提供再担保,支持其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三)成立投资公司,直接对企业进行融资。
巴州建设融资促进银行开辟了直接对企业融资的渠道,成立了两家子公司,其中巴伐利亚参股有限公司通过收购企业股份进行投资,鼓励创建新企业、进行技术革新或业务扩展,投资额最低为5万欧元,上限为500万欧元,巴伐利亚风险资本投资公司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筹组、产品开发以及市场开发阶段进行融资。上述两公司一般作为静止股东入股,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四、制订高科技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对高科技产业投资
为进一步加强巴州高科技产业区的地位,巴州政府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将高科技产业作为其促进政策的重中之重,先后制定“巴伐利亚未来攻势”和“高技术攻势”,政府累计出资43亿欧元,用于支持生命科学、信息与通讯技术、新材料、环保和机械电子(Mechatronik)等技术研究及相关行业的发展,最终目标是“新企业、新产品、新市场”。其中,吸引对上述行业投资的主要措施有:
(一)利用科研机构集中、研发能力强的优势,支持经济界与研究机构开展合作,以加快科研成果的市场化。成立了巴伐利亚研究基金会、巴伐利亚创新与知识转让有限公司等数十家机构,各有其业务重点,研究基金会为合作开发应用性较强的技术、新技术的市场推广提供补贴,产品开发阶段补贴额为投资额的25%,应用研究阶段为50%,其他机构提供技术转让等有关法律服务并协助研究机构与企业建立联系。
(二)协助为科技型企业筹集风险资本。巴伐利亚风险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筹建、产品开发、市场开发进行融资。申请企业原则上至少有一家投资公司、企业、银行或个人作为主导投资者(Leadinvestor),巴伐利亚风险资本投资公司不参与项目的经营管理,投资额一般与主导投资者投资额相同,为100万欧元(生物技术企业为250万欧元),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投入,投资期多为10年。2002年该公司共推动投入的风险资本为2.6亿欧元。
(三)建立创业中心网络,为企业投资提供一条龙服务。创业中心一般由当地政府和工商会共同出资建立,以优惠价格提供办公地点、各类商务、法律服务,定期举办企业交流、法律讲座等活动。目前已形成覆盖全州的网络,包括22个综合性创业中心和12个科技企业创业中心(其中5个为单一高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注释:
1、中小企业:指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企业:雇员人数不超过250人,年度销售额不超过4千万欧元或年度决算额不超过2700万欧元,其他企业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不超过四分之一。
2、赴巴伐利亚投资办公室:Invest in Bavaria
3、巴伐利亚基地信息系统:Standort-Informations-System Bayern, 简称SISBY
4、巴伐利亚国际关系有限公司:Bayerische Gesellschaft fuer Internationale Wirtschaftsbeziehungen mbH
5、竞争中立和辅助性:Wettbewerbsneutralitaet und Subsidiaritaet
6、巴伐利亚建设融资促进银行:Landesanstalt fuer Aufbaufinanzierung Foerderbank, 简称LfA Foerderbank
7、危困企业:根据欧盟破产法规定,指无支付能力或资不抵债,或一半以上注册资本(四分之一以上在过去12个月中)因亏损被消耗的企业。
8、行业性贷款担保机构:KGG, Kreditgarantiegemeinschaft
9、巴伐利亚参股有限公司:Bayerische Beteiligungs- gesellschaft mbH,简称BayBG
10、巴伐利亚风险资本投资公司:Bayern Kapital Risikobeteiligungsgesellschaft
11、巴伐利亚研究基金会:Bayerische Forschungsstiftung
12、巴伐利亚创新与知识转让有限公司:Bayern Innovat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