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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2009-03-13 20:01:00 来源:房山信息网
为进一步加快房山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房山区第七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房山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1969年3月1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需学校开具证明)。

  5、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现居住在报考街道或临近地区,居住期限在1年以上。

  6、有工作单位并与工作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共招考128人,具体岗位及招录人数如下:

  招考单位招录人数

  城关街道23

  拱辰街道24

  西潞街道15

  周口店镇5

  长阳镇5

  琉璃河镇5

  阎村镇3

  窦店镇3

  青龙湖镇2

  新镇街道4

  河北镇3

  韩村河镇1

  长沟镇1

  石楼镇1

  大安山乡1

  燕山地区32

  合计128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18日—19日

  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房山区人才市场(良乡西路14号)

  四、考试、考核、体检和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能力测验)、面试。考试由市专业考试机构命题。

  笔试时间:2009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录用程序: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面试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安排到社区熟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房山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明(由现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近期一寸同一底版免冠照片2张。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69370213

  具体岗位及条件请查询房山信息网。

  网址:http://www.bjfsh.gov.cn/

  房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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