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此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省公安厅政治部书面提交复检申请(传真至0898—68836089),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898—68836050。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此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省公安厅政治部书面提交复检申请(传真至0898—68836089),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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