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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区2009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2009-03-10 22:20:00 来源:无忧考网
黔江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财会〔2009〕6号)文件精神,上半年度考试报名时间定为2009年3月9日—27日,下半年度考试报名时间定为2009年9月7日—25日。考试时间分别定于2009年6月13日和12月5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上半年度考试报名时间定为2009年3月9日—27日,下半年度考试报名时间定为2009年9月7日—25日。

  2.报名地址:黔江区财政局会计科(211办公室)

  3.报名办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按属地就近原则,考生自行选择报名点报名。

  4.报名收费:按照渝价〔2005〕507号文件执行,缴纳考试报名费:每科50元。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日期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上半年
6月13日 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4:00—16:00 会计基础
下半年
12月5日 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4:00—16:00 会计基础


  三、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报考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需同时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会计电算化》一科另行组织考试。

  五、免试条件:具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会计类专业为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六、合格条件:参考人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专业考试同时合格,可获得考试成绩合格单。符合免试条件的参考人员只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合格,即可获得考试成绩合格单。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需重新参加考试。

  七、2009年上半年度考试用书继续使用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审组2007年由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应试指南》。下半年度考试用书另行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 023-79225842

重庆市黔江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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