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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08年度下半年二、三级翻译笔译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09-03-09 21:41:00 来源:无忧考网
各位考生:
  参加2008年度下半年二、三级翻译笔译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并于2009年3月20日前到考评中心交过照片的考生,请于3月29日—30日持准考证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和平区唐山道18号)领取合格证书。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到考评中心补交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考试年份、名称、级别、考生姓名、报名序号)。并于补交后的第三个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来领取证书。领取合格证书时,请注意:
  1、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请出示准考证。
  2、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需本人前来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考生如知道本人报名序号,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不知道报名序号,请先拨打96888222进行查询(移动用户拨打:125902012),领取时向工作人员提供报名序号并出示身份证。
  3、他人代领证书的,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4、领取证书后,准考证和领取全科合格证书人员的单科证由考评中心收回。
  5、证书费:每证7元。
  6、领证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市人才考评中心
0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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