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市县区人社局、编办派人指导,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报考各县区岗位的面试工作由相应县区教育局组织,报考市直学校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比例,按笔试成绩加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但所设岗位数仍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一半的比例削减。各县区教育局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3、考生最后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 + 面试成绩×60%。
4、总成绩出现相同时,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高分者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