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源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河财会[2015]21号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5]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切实履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职责,严格按照粤财会[2015]13号规定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业务。
二、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面授培训、远程教育方式,选择面授培训的会计人员请到各县区财政局报名培训,选择远程教育方式培训的会计人员请登录“河源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ddtyf.net”参加今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015年8月12日
河源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