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护士执业注册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设定和实施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审批对象:自然人
实施机关:平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受理方式:办公现场受理
申请材料:
1.护士执业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2.护士执业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审查内容: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是否规范;从申请条件、资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核实。
审查标准:申请登记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格式规范,符合登记的各项法定条件,予以受理和准予登记,否则,不予受理或登记。
批准形式:颁发《护士执业证书》。
有效时限: 5年。
审批流程:见护士执业注册流程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法定办理时限:变更注册17个工作日;延续注册30个工作日。
优化后办理时限:变更注册17个工作日;延续注册30个工作日。
办理科室:平谷区卫生计生委医政科
办理地点: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大楼)9层0928室
联系电话:010-69961835
部门监督电话:010-69962638
投诉电话:010-8999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