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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职位核减及取消公告

2015-09-02 14:12: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江苏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招录职位未达开考比例,职位计划需核减或取消。


  核减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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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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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审核成功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9月2日9∶00~12∶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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