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8月1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5年社会工作者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暂定合格标准  |  |
社会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云浮市”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9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三路3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3号窗口送交资料,联系电话0766-8838793。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 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