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药学初级药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
本次考试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3日,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现场提交复核材料。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有关提交复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省直及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