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造价员报考注意事项
为了加快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步伐,促进工程建设市场一体化发展,提高造价员考试信息化水平,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做了较大调整,具体如下:
(一)取消级别设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5〕13号),结合我省实际,取消原一级、二级、三级的设置。已取得三级造价员资格证书且需保留造价员资格的,须再次报考合格后换发新资格证书,否则,原证书自行废止。已取得一级和二级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不需考试(需要增项的除外),直接换发新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放宽报考条件
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允许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学历人员报考;允许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毕业生)报考;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设定为一年。
(二)减少专业设置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将原来的五个考试专业合并为三个,即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其中,土建工程专业含装饰装修,安装工程专业含安装管道和安装电气,市政工程专业含市政管道和市政道桥。
(三)改变试题形式
为满足标准化考试要求,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试题由主观题改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选和多选,需根据题目要求使用机读卡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