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宁夏隆德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实际需求,教师缺额126人,其中科任教师102人,教辅后勤岗位24人。聘用条件如下:
(一)科任教师岗位
1、应聘高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主要为各乡镇初级中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一次性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乡村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进入我县教育系统招聘时成绩特别优秀,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一次性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高中教师应聘;
2、应聘初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镇中小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大学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3、应聘小学、幼儿园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二)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
应聘县城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的教职工,应为我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男48周岁以上(1967年8月31日前出生),女45周岁以上(197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被聘到后勤岗位的工作人员,需和聘任学校签订协议,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相关聘用要求
(一)应聘科任教师,需查阅近两年(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的教育教学成绩。凡教学成绩处于全县末位(中学)或处于各乡镇末位(小学)的科任教师(由学校出具证明,县教研室负责核实)、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或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被教育体育局、学校(学区)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二)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各类考试和质量检测中,成绩处于末位的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不得参加应聘。
(三)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担任学校教辅和后勤工作期间,发生较大工作失误和安全事故,被教育体育局、学校(学区)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四)当前正在负责本校(学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档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