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市7月4日选调生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和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公布如下:
考点 |
1:1职位名称 |
1:1职位所在考场 |
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
备注 |
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
县区乡镇机关
【综合职位一】(049001001001) |
第24考场 |
79.87 |
艰苦边远地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7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