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递补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范围的考生于2015年7月17日下午5:30前,按照《兴安盟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委托考察和面试工作公告》中要求所需携带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兴安盟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盟党政大楼1632房间)进行资格审查。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不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482-8267632
请递补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范围的考生于2015年7月17日下午5:30前,按照《兴安盟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委托考察和面试工作公告》中要求所需携带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兴安盟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盟党政大楼1632房间)进行资格审查。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不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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