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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内江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流程

2015-07-09 09:52: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5年四川内江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流程

  (一)招生宣传(2015年5月15日至5月24日)

  1.市级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今年小升初政策并进行广泛宣传;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和城区小学校向广大家长、师生宣传具体招生政策、城区初中招生学校服务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并做好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主城区招生学校要规范宣传行为,禁止到乡镇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凡动员、招收不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或事前违规承诺以及超计划招生,将不予注册学籍,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若引发安全稳定,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区教育行政部门、城区小学分别召开小升初工作动员大会。

  (二)办理学位申请卡(5月25日至6月19日)

  学位申请卡是招生学校报名登记的有效凭证,供招生对象到初中招生学校登记报名时使用。学位申请卡发放单位必须加强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能发放,且仅限一人一卡。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市教育局要组织专人对学位申请资格的审核及学位申请卡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学位申请分两批进行。

  1.第一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学位申请卡(5月25日至6月5日)。三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生源情况,确定若干学位申请点,并向社会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手续到居住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领取并填写学位申请卡,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并返还申请人。

  2.第二批: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办理学位申请卡(6月15日至6 月19日)。主城区各小学将小升初学位申请卡发放给本学校每位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填写,学校审核无误后送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然后返还给申请人。

  (三)报名登记(6月23日至26日)

  1.片区内学生登记(6月23-24日):招生对象原则上应到划片学校报名登记。选择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持学位申请卡、户口本、房屋产权有效证明、素质教育报告册及招生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片区内招生学校报名登记,并将学位申请卡交招生学校管理。

  2.片区外学生登记(6月25-26日):自愿放弃划片学校,选择片区外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可持学位申请卡到自愿选择的学校申请学位,但须与申请学校签订“学位申请承诺书”后,方可参加该校的随机派位和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若招生学校不招收特长生,则只参加该校的随机派位)。学位申请卡和承诺书由招生学校管理。参加随机派位和特长生招生登记只能选择同一所学校,报名登记后先参加所选择学校的随机派位,若未被录取,符合特长生条件的招生对象还可参加该校的特长生招生。若未被录取,则可选择回原划片学校,若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则优先安排片区内学生,若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选择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随机派位和特长生报名同时进行,特长生相关证书审查、收集时间由各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确定。

  (四)审核及公示(6月29日-7日2日)

  各招生学校对各类招生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复核汇总,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参加随机派位和特长生招生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报市、区教育局备案。

  (五)录取(7月3日至14日)

  各招生学校必须凭学位申请卡开展录取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无学位申请卡的学生,否则不予上学籍,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通知并只退还学生学位申请卡,学位申请承诺书由招生学校妥善保管。

  1.第一批次(7月3日):录取片区内学生。招生学校录取自愿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2.第二批次(7月7日):随机派位录取。对报名登记数大于空余学位数的招生学校,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对象,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立即公示录取结果。未超过空余学位数的招生学校,则直接录取。

  3.第三批次(7月10-13日):特长生录取。招生学校首先对未被本校随机派位录取且符合特长生条件的招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若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超过该校特长生计划数,则由招生学校按照该校制定的特长生招生具体操作方案和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特长生招生测评和录取工作;若未超过,则直接录取。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及时公示录取结果。

  4.第四批次(7月14日):统筹安排学位。通过以上批次仍未被录取的招生对象,则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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