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对象为所有已参加面试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7月7日上午(星期二),9:40前报到,10:00开始测试。
体能测评地点: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场。
若因天气原因不能按时进行,则视情对测评时间、地点做适当调整。
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场,迟到者不准入场,视为缺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能测评项目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项目为:(一)10米×4往返跑;(二)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纵跳摸高。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根据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四、体能测评成绩的公布
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