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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达州招警面试和体能测评的通知

2015-07-01 16:26: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达州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结果、面试和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结果和面试人员

  本次面试人员是达州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合格并领取了《资格复审合格证》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 2015年7 月6日。

  (二)面试地点:达州市军转培训中心(牌楼)教学楼。

  (三)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早上8:30前,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证和80元面试费用到面试地点,根据职位分组指示图到相应组别报到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相关备考用品。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期间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 体能测评有关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15年7月7日(星期二)。

  (三)体能测评集中报到地点:达州市公安局大门口(西外新区市政中心附近)。

  (四)考生携带的证件:《资格复审合格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书》。

  (五)体能测评的标准: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详见附件2,凡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六)相关要求

  1.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于 2015年7月7日早上8点前到体能测评集中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仔细了解测评规则并按照对应的编排分组情况进行检录、测评,在测评中,考生须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下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书》(见附件3),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于体能测试当天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3.参加测评的考生应遵守纪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考生应当准备好测评所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5.考试中,如遇下雨等其它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具体测评时间另行确定,考务人员将现场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6.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能测评期间一经发现考生带有通讯工具,按违纪处理,取消考录资格。

  温馨提示:因达州市近期有强降雨,容易堵车,请广大考生注意掌握好时间。

  特此通知

  附:1、达州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结果

  2、体能测试标准和相关规定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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