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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内江市人民警察考试录用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5-06-24 15:10: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总分合格线》的通知,我市公安职位笔试总分合格线为:95分。成绩达到95分及以上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6月26日—27日(星期五、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内江市公安局七楼会议室(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缴费(缴费金额80元/人)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行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五)材料要求:
1、《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毕业时间、获取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等内容);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明确了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部署公安院校、四川省外公安院校2015年公安专业四川生源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未入警公安专业四川生源往届毕业生提供);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经工作且符合条件的未入警公安专业往届毕业生,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联系方式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内江市公安局负责,咨询电话:0832—2292059、2292061(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点击下载>>>2015年内江市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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