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3日新疆党委召开的教育教师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起,新疆教师尤其是南疆地区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将得到有效改善。
具体改善举措包括从今年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9000余万元,对全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津贴部分予以补助;二是加大南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力度。据悉,2011年起,新疆对全疆15万余名乡村教师,每月人均发放200元补助,2014年对南疆三地州7万多名乡村教师每月又增加200元,从今年起,现有补助政策实施范围由三地州扩大到四地州,新增阿克苏地区;三是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在目前已建成2.3万套的基础上,通过3到5年的努力,再建设2.7万套、95万平米,彻底解决乡村教师周转宿舍问题。同时,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也将同步享受所有增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