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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015-06-02 11:07: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请接到现场资格审查电话通知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6月1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大兴区桐城行政办公楼一层综合服务大厅(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5-4号)
  二、考生资格复审须携带的相关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网上打印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证明等)。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和复印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或三年以上(含三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请考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职位的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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