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天津市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得知,2015年,全市选聘90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东丽区10名、北辰区10名、武清区20名、宝坻区10名、蓟县20名、静海县10名、宁河县10名。
重点选聘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当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和天津生源外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当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30岁以下,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为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211”、“985”院校,回原籍任职和涉农等农村急需专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毕业1-2年。
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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