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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监局2009年招录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09-02-09 13:45: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面试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原则及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我局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职位

名称
职位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最低分数线
备注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901743001

  柳仕科
74314445323
103


  李红军
74316214101


  陈庆富
74313500718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901743002

  余长烜
74313512712
115.6


  陈斯敏
74313511410


  黄彦东
74319641101


  智佳佳
74313500519


  刘晓静
74319641718


  朱玲燕
74313642803


  林美冷
74319632024


  王鸿玲
74313511114


  吴志峰
74313500524


  陈晓颖
74319402323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面试:2009年2月15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顺序抽签:2009年2月14日上午11:40。

  专业考试:2009年2月14日上午9:00-11:30。

  资格复审:2009年2月13日下午15:00-17:00。

  (二)地点

  福建保监局(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1层)

  三、有关要求

  (一)面试当天,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在8时50分前进入候考室;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在13时20分前进入候考室。在规定时间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进入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可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考时参考。

  (三)所有面试人员均须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当天须提前30分钟(即8:30)到达考场。

  (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拟招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2倍时,面试考生的成绩没有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六)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现场(均为原件):

  1.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3.报名登记表;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不需提供);

  5.获奖或所获得资格等证书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1593、87803879

  传真:0591-8776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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