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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瓦房店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方案

2015-05-21 11:05: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工作需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招聘辅警人员30名。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5年5月1日),具有瓦房店市户籍的公民。

  (二)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

  (三)身体条件:

  1、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 cm及以上;

  2、身体综合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或刺青;无色盲、色弱;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严重静脉曲张;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四)专业要求:岗位不同,专业不同。具体见《招聘辅警计划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有违反治安管理记录的或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等非法组织的;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聘用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瓦房店市公安局的辅警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其职责是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承担维护治安、辅助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工资待遇比照政府雇员制工作人员执行。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8:30时——16:00时)。

  2、报名地址:瓦房店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3、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高学历毕业证。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彩照2张。应聘者在报名时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招聘条件内容。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与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计算机上机测试。笔试为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计算机上机测试内容包括文字输入、OFFICE办公软件基本操作等内容。笔试成绩占70%,计算机上机测试占30%。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考生不允许进考场。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待考场终到时间后,统一交卷离开考场。

  四、录用

  录用按笔试和计算机上机测试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到后一名,如果出现成绩并列,对成绩并列考生加笔试题复试(复试题事先备好),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顺延补录。

  六、公示、聘用及管理

  经笔试、计算机测试、体检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瓦房店市公安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确定为辅警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

  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政治处、纪委和督察大队等部门组成。

  附件:《2015年瓦房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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