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员工的工资收入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三部分构成。具体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分支机构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管理的意见》(银办发〔2013〕184号文印发)执行。试用期工资按照三项工资总额的80%计发,并不得低于招聘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聘用制员工按国家和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地方社会保险,享受地方社会保险规定的待遇。
聘用制员工的工资收入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三部分构成。具体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分支机构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管理的意见》(银办发〔2013〕184号文印发)执行。试用期工资按照三项工资总额的80%计发,并不得低于招聘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聘用制员工按国家和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地方社会保险,享受地方社会保险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