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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乐山市选调生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公告

2015-05-11 14:50:00 来源:无忧考网
乐山市2015年选调生面试已于5月10日结束,现将乐山2015年度选调生面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的组织及标准

  体检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早上7:40

  集合地点: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处。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5月13日上午7:40到指定集合地点集中,核实身份以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约400元)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四、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合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及下一录用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833-2440158;18981396320

  附:《乐山市2015年度选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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