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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卫生监督分所招聘医护人员启事

2015-05-08 09:29:00 来源:无忧考网

龙岗卫生监督分所(预防保健所)因工作需要,现需招聘专业技术聘员8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5年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或邮寄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资格审查地点:龙岗卫生监督分所。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1、报名者应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职位要求的相应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来不及的可签订保证书)。

2、参考材料:报名者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可提供个人专业技术能力介绍资料、荣誉(奖状)证书等,供招聘单位择优时参考。

3、要求: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则取消报名资格。

三、经资格审查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并经面谈考核合格,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深圳市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

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4月30日。

联系人:谭小姐,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5-89204952或84828182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福宁路70号511室

邮政编码:518116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卫生监督分所(预防保健所)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卫生监督分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聘员岗位表

岗位名称

拟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职称

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

1

职业健康检查医师

2

不限

60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

 

2

护理

2

40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区内户籍可放宽至中专)

不限

护理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3

B超医师

1

不限

60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医学影像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

 

4

放射医师

1

不限

60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医学影像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

 

5

疾病控制

1

不限

40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预防医学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

 

6

卫生监督

1

不限

40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预防医学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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