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体检工作由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