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选调生>导航 > 最新信息 >四川 >乐山

2015年度四川乐山市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事宜公告

2015-04-29 15:03: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经研究,现将乐山市2015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按3: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5月8日(星期五) 15:00-16:3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统一在中共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进行。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两个条件之一:

(1)2015年2月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2)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以上材料需带原件和复印件,无证件的须由学校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标题为“××同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并请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领导签字并盖相应党委组织部或党总支印章。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和复印件各1份;

3.服务主管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份。

4.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证明材料。

五、面试相关要求

面试定于5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其它有关事宜

乐山市2015选调生面试有关的面试成绩、体检结论以及人员递补等情况,以后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scpta.gov.cn)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2440158

附件:乐山市2015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名单

选调生四川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