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对象为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照职位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标注“★”字符号的紧缺专业职位,其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其他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直招聘办”(招聘单位)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