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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普通话水平测试逾期未领证书处理意见的公告

2015-04-20 11:29:00 来源:北京语言文字测试中心

201351日之前参加测试,但证书未领取的考生,可于201571日前,联系测试机构并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逾期未领取的证书,测试机构有权对其进行销毁;凡201351日以后参加测试,未能按测试机构要求及时领取证书的考生,自测试之日起两年内,考生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前往测试机构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的证书,测试机构有权予以销毁。

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

20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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