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特岗教师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艺体类专科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1979年4月14日);
5.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10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报名时提供本人学籍号。
6.符合附件1相应岗位的要求。
(二)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更多信息请见:2015年重庆“双特计划”教师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