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为方便考生现场审核,采取多点审核和大连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兰店市、庄河市、瓦房店市、长海县、长兴岛地区和花园口地区的考生由当地卫生局负责现场审核,省直和市直医院由各自单位负责现场审核,其余考生由大连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现场审核。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1。
二、审核标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已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三、现场审核时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出来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书(必须有验证码,验证期至2015年5月1日以后,详见后附示例),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确有专长证书》代替毕业证。(外省中专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档案原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2)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3)
填写要求:1直接报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填写附件2,试用期需满1年,如中间变换试用医疗机构的,则每个机构都需出具一份相应时间的证明,2014年毕业的考生同时还需填写附件5;2由助理执业医师升级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填写附件3,中专学历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期需满5年,大专学历执业期需满2年,如中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则每个执业医疗机构都需出具一份相应时间的证明;3上述表格缺项、涂改无效。盖医疗机构单位公章,科室章均无效,试用期限截止8月31日;
4、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附件4),需考生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字,缺项、涂改无效;
5、考生网上报名并按照规定上传照片后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如考生上传照片不清楚,考点有权要求考生现场重新采集。
6、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张(加盖单位公章);
8、照片2张,要求:上传照片和现场所交照片均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9、考生自备档案袋一个。上述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将所有复印件装订一起;
10、研究生在读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以本科毕业证报名的,需提供临床实践满1年的证明;长学制在读研究生,以本科毕业证报名的,需提供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证明;
2015年毕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需提供临床实践满1年的证明,还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2015年毕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需提供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证明,还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四、收费标准:报名费、实践技能考务费和综合笔试费现场报名时统一收取,标准为:执业医师300元;助理执业医师280元;确有专长人员350元,报名不通过或技能考试不合格者再退还相关费用。
五、其它:关于其它和考试相关的内容,请定期登陆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了解。
2015年大连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别考生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考生分类 |
审核时间 |
审核地点 |
长海县 |
3月31日-4月7日 |
长海县卫生局医政科 |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
3月31日-4月7日 |
长兴岛管委会708办公室 |
普兰店市 |
以普兰店市卫生局通知为准 |
普兰店市卫生局医改办 |
瓦房店市 |
3月31日-4月7日 |
瓦房店市卫生局医政科 |
庄河市 |
以庄河市卫生局通知为准 |
庄河市卫生局4楼400会议室 |
花园口区 |
3月31日-4月7日 |
花园口管委会南办公楼411房间 |
开发区、高新园区、保税区、市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4月8日 |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机关楼5楼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宏济街29号)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各医院、大连大学附属各医院、局直各医院 |
3月31日-4月7日 |
各自单位负责医师资格考试的部门 |
市内各诊所、门诊部及市内其他医院、 |
4月10日 |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机关楼5楼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宏济街29号) |
旅顺口区、金州区、驻连部队及其它单位 |
4月13日 |
备注:1、具体受理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16:30。
2、规定时间没有网报的考生可以在4月10日前到各自的现场审核点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