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大学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保送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以及《天津大学2015年保送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我校于2015年1月25日举行了相关测试。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月31日至4月7日。
省级优秀学生保送生:

外国语中学保送生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或招生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2-27403794(纪委),022-27405486(招办)。
拟录取名单同时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审批合格者办理录取手续,审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