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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水平测试章节重点归纳(10)

2015-03-30 15:23:00 来源:无忧考网
第五章 进出口税费

  法律依据:《海关法》《关税条例》,征收主体是国家。

  第一节 进出口税费概述

  主要指: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等

  一、关税

  关税课税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不包括进出境运输工具)。

  计税前要将审定的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计算至元,元以下的四舍五入。税额计算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税款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一)进口关税:(以CIF征收)。 目的是:实施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保护经济、发展进出口贸易

  1、按计量标准分:

  从价税税额 = 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率

  从量税税额 = 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重量、数量、容量等)(如啤酒、原油、胶卷、冻鸡)

  复合税税额 = 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率+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录/摄像机、放像机、非家用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相机)

  滑准税 = 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配额外棉花:价格高时税低、价格低时税高)

  2、又分为: 正税、附加税(具有临时性)、反补贴税、反倾销税、保障性关税、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

  97年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条例》是第一个反倾销、反补贴法规。我国目前进口附加税主要是反倾销税。反倾销税额不超过倾销差额。特别关税:是针对对我国产品实施歧视性关税或待遇国家征收的。

  (二)出口关税: 出口税率中暂定税率优先;目的是控制过度、无序出口,保护国内重要资源

  1、特例: 鳗鱼苗、铅矿砂、锌矿砂

  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项下的尿素实行季节性暂定税率:10-12月15%,其余30%。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边境小额贸易项下的≤99.95%的非合金铝,征收5%的出口关税

  2、公式:无复合税 完税价格

  出口从价关税 = FOB÷(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如果包括支付给境外的、单独列明的佣金,要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出口从量关税 = 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二、进口环节税:增值税、消费税两种,均94年开征。

  (一)增值税:以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向报关地交纳;减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交纳期限与关税相同。

  1、征收原则:中性、简便、规范。模式为基本税率加一档低税率。

  2、13%增值税率的货物: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热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除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及以上货物外,执行增值税率17%,

  4、公式:

  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消费税税额 )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二)消费税: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采用价内税计税,即:计税价格中包含了税额,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进口消费税一律不得减免税,除非国务院另有规定。

  1、征收范围:

  (1)危害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的特殊消费品。鞭炮、焰火、烟(复合税)、酒精、酒(白酒:20%的从价税 + 1元/斤的从量税的复合税)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例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化妆品

  及护肤护发品(4月1日停征)等

  (3)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均30%)、空行

  煤油(缓征)、性筷子等。

  (5)特例:

  a、2002年起,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改由税务部门在零售环节征收,进口环节不再征收。

  b、2002年起,除加工贸易外,进出口钻石集中到上海钻石交易所报关,其他口岸不得办理。钻石加工贸易仍在海关报关。

  2、公式:

  (1)从价定率征收:以组成价格为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征收

  应纳税额 = 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符合征税:

  应纳税额 = 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三、船舶吨税

  (一)概念:使用税。目的是用于航道设施的建设。

  (二)征收依据:《船舶吨税暂行办法》

  1、车船使用税和船舶吨税二者不并收。

  2、船舶吨税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与我订有互惠协议国家或地区的船舶,香港、澳门籍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此外,适用船舶吨税普通税率;

  (三)征收范围

  1、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

  2、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

  3、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

  4、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

  对在港澳征收船舶吨税的外国籍船舶,进入内地仍应照章征收船舶吨税。

  (四)吨税的计算:(无计算)

  持有大小两种吨位证书的船舶,一律按大吨位计征吨税;吨税按净吨位计算,从申报进境日起征;

  船舶抵港后应持有效的《吨税执照》申报纳税,不能出具者,应缴税领照。

  船舶净吨位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原则。不及1吨的小型船舶,应一律按1吨计征。

  吨税的征收方法分为90天期和30天期征收,税率不同,税额不同;缴税期限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四、滞纳金和滞报金`

  (一)滞纳金:行政强制措施,针对迟缴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以及船舶吨税的行为。

  1、范围:

  ① 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逾期按日加征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滞纳金的征收两头都算,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交纳期限遇周六、日、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② 因纳税人责任漏征、少征而货物又放行的,按日加征漏缴税款的滞纳金(缴款日或放行日至发现日)。

  ③ 因纳税人责任监管货物少征或漏征的,按日加征漏缴税款的滞纳金(缴款日至发现日)

  ④ 租赁进口货物,租赁期限内申报后未缴税的,第16日起按日加征滞纳金

  租赁届满后30日内不办结海关手续的,要自第31日开始征收滞纳金。(按第30日

  的汇率、汇率计算应缴税款)

  ⑤ 暂时进出境货物未按规定期限复运进 / 出境的,自期限届满日起加征滞纳金。

  2、征收标准:滞纳金起征额为50元,不足50元的免予征收;(49.99元免征,不是四舍五入)。

  3、公式: 滞纳金额 = 滞纳税额×0.5‰×滞纳天数 = (关税 + 增值税 + 消费税) ×0.5‰×滞纳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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