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普通高中的对象为:
1. 就读于我市的2015届初中毕业生。
2. 正住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若需在我市参加中考,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如需在我市升学,可填报普通高中、民办高中、中职学校。
3. 在市外就读的乐山籍2015届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
4.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
(2)凡已注册过普通高中学籍者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二)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对象为:
1. 彝区“9+3”招生对象为正住户口在我市“两县一区”(峨边、马边、金口河)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高中肄业学生。
2.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以及高中辍学生;返乡和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退役士兵;在职从业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年龄不受限,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学籍统一分类管理,非全日制部分按规定灵活学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