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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考试报名通知

2015-03-25 15:16:00 来源:北京人事考试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64号),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8〕40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北京市2015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年
6月27日

9∶00-11∶30

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


  考试全部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下同)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要求在2015年3月27日至4月10日期间办理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6月23日至26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29日至9月28日(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县人事考试机构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自2013年起,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编制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考试大纲》命题。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专栏—知识园地—考试大纲”栏目下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六)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七)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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