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推荐保送生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司[2015]1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晋教发[2015]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推荐2015年保送生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本着有利于学生成长、有利于高校选拔、有利于学校发展的精神和对学生、学校、社会负责的态度,继续强化对保送生推荐资格、选拔标准及程序的完善,确保保送生推荐工作严格规范、公平公正进行。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以下推荐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外语特色。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有利于高校自主选拔人才;有利于外国语学校人才培养;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二、组织机构
(一)推荐保送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胡 进
副组长:武翻旺 李巧瑞 刘先爱 姚培吉 冯 娟
成 员:刘伟波 吕 政 周荣钧 史 震 刘 芳
(二)监督组
组 长:刘先爱
成 员:周荣钧
(三)推荐保送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 任:刘伟波
副主任:吕 政 史 震
成 员:曹向阳 魏钰强
三、具体办法
(一)选拔范围
高中阶段三年均在本校就读且自愿报名参加校内推荐保送的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三毕业生。
(正在接受校内违纪处分的学生无权参加推荐保送。)
(二)选拔标准
1、根据教育部保送生资格相关规定确定推荐保送资格。
2、根据学校组织的高一、高二两次学年度测试成绩以及高三年级学业水平成绩、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确定推荐保送资格。
(三)选拔依据
1、按照高一、高二两次学年度测试成绩以及高三年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2:3:5的比例综合总成绩和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总分后分别进行文科、理科及小语种的排序,确定拟推荐保送生资格。
(1)相关考试及分值:
①本校2013年9月12日、13日举行的考试成绩作为高一学年度测试成绩。本校2014年8月25日、26日举行的考试成绩作为高二学年度测试成绩。(两次总分均为660分,文、理分科各科分值如后。其中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政治、历史、地理各100分。理科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
②组织有报名资格且自愿参加测试的高三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11月22日—23日按文、理分科进行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政治、历史、地理)、理综(物理、化学、生物)的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测试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50分、文综:270分(政、史、地各90分);理综:270分(理100分、化90分、生80分)。
③以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平时成绩,文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满分各计30分。其中各科会考成绩等级为A计5分,等级为B计3分,其它等级不计分。
(2)成绩计算:2013年9月12—13日举行的高一学年度测试成绩占20%,2014年8月25日—26日举行的高二学年度测试成绩占30%,2014年11月22日—23日举行的高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50%,以上三项成绩之和与会考折合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作为高中推荐保送生的选拔依据。(经学校批准未能参加高一或高二学年度测试的学生,在核算总成绩时其相应比例增加到高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比例中折算。)
2、学校将成立本届毕业生保送审核组,并由市纪检委、市教育局监督,按照公开程序严格审核学生成绩。
3、名额分配办法
(1)年度推荐保送名额按英语文科、英语理科及小语种三种类型进行分配。
(2)小语种名额按考生人数的50%进行分配。
(3)英语文科、理科名额按照各自考生人数进行等比例分配。
(4)2015年160名推荐保送名额分配如下:文科70名,理科70名,小语种20名(其中日语5名,俄语3名,德语5名,法语7名)。
4、按上述办法确定后的推荐保送生名单在全校公示,整个推荐过程实行“阳光作业”,广泛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
5、如取得推荐保送资格学生有放弃者,经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学校确认后,在相应类别中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6、其它类别推荐保送资格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高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学校:5631391,市教育局:4223097。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推荐保送资格,并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本方案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