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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宿迁执业医师报名材料审核安排

2015-03-23 11:56:00 来源:无忧考网

关于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网发布的《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与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一致);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新毕业生分两份出证明,一份是至2015年3月;另一份是2015年3月-8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考生于笔试前提供),由所在实践医疗机构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者报考执业医师,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2年,中专毕业者报考执业医师,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5年。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期间考核应为合格以上等次。

    6.如为转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学校转专业证明(需经过省教委备案)。

    7.专科以上考生需提供3月20日以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我省部分未备案的考生可由江苏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证明;其他未备案考生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二、现场审核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单   位

3月23日上午

市中医院

3月23日下午

区珠江医院和市第三医院

3月24日

乡镇医院

3月25日上午-3月26日

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由卫生院统一上报)

3月27日上午

个体诊所

3月27日下午

上报市局

    报送地点:区卫计委医政科(四楼)。

    三、审核要求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安排专人按要求统一上报审核材料(包括材料整洁,统一格式),务必按照国家医学考试网规定的时间结点报送符合要求的材料。

    联系人:赵峥,84465603。

宿迁省宿豫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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