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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宁中考社会考生报名时间:4月16日-17日

2015-03-18 13:45:00 来源:无忧考网
社会考生报名参加南宁市2015年中考的通知

  有南宁市户口而在外地学校(非南宁市学校)借读的初中毕业生,作为社会考生报名参加中考。在执行考试、录取等政策方面,社会考生享受的待遇与本市考生相同(地段生录取照顾政策除外)。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4月17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

  户口在市区(含城区、开发区)的考生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名。

  户口在县份(包含武鸣县)的考生在县教育局招生办报名。

  三、报名时应验审的证件

  1.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如无户口簿,可提供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初中毕业证书。

  如应届毕业生还没有毕业证书,可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应届毕业证明必须写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是否可以毕业”等内容,同时要加盖学校的公章。

  四、报名时考生应缴交的费用

  报名考试费以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100元以内)。

  五、电子照相

  报名时需要电子照相,考生本人必须前来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六、其他事项

  中考的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的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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