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人才引进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由罗甸县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字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罗甸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整到1:2比例,如调整后仍未达到1:2比例的,该职位人才引进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引进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调整;职位引进计划数取消的,由罗甸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