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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北京英语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口译)

2015-03-16 11:33: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5上半年北京英语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口译):
(一)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条件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186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条件

  1.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及〈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5〕13号)规定, 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2.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同声传译时,免考《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见附件1),在报考二级口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0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
查看更多:2015年北京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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