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除职业中专烹饪、数控教师岗位外,其它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笔试时间:4月25日。
②面试时间:5月23日。
③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
① 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内容为: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准;中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为准。
②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内容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相应学科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学科专业知识>》中专业知识部分。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对职业中专数控、烹饪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分值权重为3:7。笔试公共课内容和权重与其它岗位相同,专业课另行命题,权重与其它岗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