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标准
昌平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依据《关于确定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的通知》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对于要求组织专业考试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考试成绩占15%。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对于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确定标准
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是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符合该职位拟招录人数要求的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详见附件。
考生体检和考察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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