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具有明确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文、理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全国决赛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一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特等奖;
(4)高中阶段获得“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一等奖(含)以上。
2.考核办法
获得初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综合面试,面试详细安排参见具体通知。
3.优惠政策
经认定合格的考生,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9点至2015年3月20日17点。
材料寄送时间:2015年3月6日至3月23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5年4月中下旬。
确认参加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确认时间参见系统通知。
测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16日(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相关通知)。
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资格公示:2015年6月22日前,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