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08年度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的公告》(第77号)的要求,我市于2008年开展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共有98人通过建设部初始注册,需办理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的领取手续。现就初始注册领取证书及执业专用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应以注册申报企业为单位,统一办理初始注册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领取手续。
2、需办理初始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应携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张一寸半免冠照片和证书工本费70元/人(现金)
3、各单位请于2009年1月31日前,前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5号窗口办理初始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领取手续。许可中心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立交桥旁)
联系人:郝斌;联系电话:24538461
特此通知